会议会场

服务对象:教职工办理方式:网上服务大厅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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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报告厅、会议室申请及维护

服务对象:教职工

办理方式:线上办理(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

报告厅/会议室 维护电话:

安宁校区:18213989082(张老师)

昆明校区:18708716465(赵老师)

使用须知:

一、使用申请

1. 学校报告厅的使用需提前向学校报告厅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时间、参与人数等信息。

2. 申请成功后,使用单位或个人需按照批准的时间使用报告厅,不得擅自更改。


二、场地管理

1. 使用报告厅时,需保持场地整洁,不得乱丢垃圾,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2. 场地内的设备、桌椅等物品应妥善使用,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


三、设备管理

1. 使用报告厅内的音响、灯光、投影等设备时,需按照操作指南正确使用,如有疑问,可向管理人员咨询。

2. 使用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四、安全管理

1. 使用报告厅时,需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场地布局或私拉乱接电线。

2. 在报告厅内,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确保消防安全。


五、秩序维护

1. 使用报告厅时,需遵守秩序,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2. 如遇紧急情况,需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疏散。


六、责任追究

1. 违反本须知规定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等处理。

2. 对于故意损坏设备、扰乱秩序等严重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希望各位使用者在使用学校报告厅时,能够遵守以上须知,共同维护一个整洁、安全、有序的学习环境。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管理部门反映。